关于开展中国仿真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2026-202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仿真学会
2026-05-15 2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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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仿真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国仿真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6-202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本届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仿真领域及相关交叉领域基础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仿真领域系统仿真、建模仿真、装备、航空航天、医疗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仿真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孪生、虚拟现实与可视化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名额

请各理事单位、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限1个申报名额。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须是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且是中国仿真学会个人会员;

2.在仿真科学领域潜心工作的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3.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仿真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教育和学术背景,具有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和基本条件,能自主进行科研设计、勇于开拓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

4.年龄32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女性青年工作者可适当放宽1-2岁);

5.代表作中应有《仿真科学与技术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2022版或2025版)》中的T1论文成果;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已获得其他学会及协会等单位的青年人才托举名额或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不作为遴选对象。如已入选,必须主动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

7.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8.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9.责任导师是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并具有崇高的学术声望,能为被托举人提供良好的学术条件。

四、申报办法

本届项目采取推荐和同行评审的人才选拔方式:

1.每个提名人至少有3位同行专家评议并联名推荐,其中1人同意推荐并担任其责任导师,承担该青年人才的培养责任。3名推荐人须为中国仿真学会个人会员;

2.每名推荐人每年最多可推荐2人,且最多1名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属于同一单位;

3.评审:学会收到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申报材料

1.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12:00前;

2.提交材料内容:

(1)《中国仿真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6-2028年度)项目申报表》WORD版(见附件1);

(2)《中国仿真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6-2028年度)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与证明材料合成册的扫描版;

(3)2026青托申请人统计表(附件2)。

六、联系方式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学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罡

联系电话:010-82310612/7098

联系邮箱:cass_qt@163.com

 

副本附件1:中国仿真学会(2026-202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表.doc

副本附件2:2026年青托申请人统计表.xlsx